- 宗旨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語言現代化,依據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第十四條規定,特訂定本要點。
- 獎補助對象說明一、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。
二、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。(以申請本要點補助類別「創作及應用」為限,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) - 備註一、補助類別:(一)友善環境、(二)創作及應用、(三)推廣活動、(四)台語人才培訓。
二、每年度受理2次,【本次為115年第1次公告收件】,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,不予受理。
三、執行期程自【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】。
四、為全面推動無紙化作業,本補助全面採【線上申請】,請於本部公告申請期間內進行線上報名,另寄書面申請文件均不予受理。
五、申請流程簡述:
■申請「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」會員,申請成功後點選首頁右上角「會員登入」。
■線上填表與上傳申請資料:
1.填寫申請資料,完成後儲存。
2.列印申請單,列印紙本後簽名/用印(團體請蓋公司大章及負責人小章),並掃描成電子檔。
3.檔案上傳,「申請單」、「計畫書」、「資格證明文件」、及其他相關附件資料,上傳完畢請點選「案件儲存」。
4.確認無缺件或錯誤後,請點選「確認送出」,即完成申請資料上傳;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者,應不予受理。
六、詳細補助作業內容及其他注意事項,請見「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規定。 - 審查說明1. 收件截止後就申請者資格、申請者應備文件資料及應載內容進行書面審核。
2. 預計114年12月邀請專家、學者及本部人員組成評審小組,審核申請計畫書及補助金額,核定補助結果預計115年1月中下旬公告(惟仍視實際辦理情形為準)。
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-115年第1次公告收件
公告類別:競賽資訊
發佈日期:2025/10/07
點閱數:9
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