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鼓勵從事臺灣工藝文化主體性之研究,以培養工藝學研究人才,本中心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獎助內容如下:
(一)獎助對象:國內各大學院校撰寫有關工藝相關研究學位論文之在學博士班、碩士班學生。
(二)獎助名額及金額:
1、博士班學生獎助金額為新臺幣十二萬元,每年上限五名,實際名額依評審結果得增額或從缺。
2、碩士班學生獎助金額為新臺幣八萬元,每年上限十二名,實際名額依評審結果得增額或從缺。
三、申請時間自112年起,每年五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。
四、配合事項及申請方式詳附件作業要點,歡迎踴躍報名參加。